一、未按规定到服务店进行新车走合保养或定期例行保养的车辆。购买新车后,厂家都会给用户一个“免费强制保养”,这次保养中的机油、机油滤芯等及相应的工时费由汽车公司支付,而所谓“强制”指的是,如果用户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强制保养的话,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。拿K3来说,用户的免费保养里程为5000km,在这之后,每隔5000km必须要到指定的销售服务店接受一次保养维护服务(此皆为有偿服务),如果不按要求定期做保养维护的话,也将视为自动放弃质量担保服务权利。
二、自行加装、改装、拆装、用作特殊用途(如赛车等),使用不当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。而且,像伊兰特的保修规定中还要求,如果用户擅自改变车辆的用途,整车产品用于出租、租赁或者其他经营项目的,也会视为自动放弃保修权利。
三、用户私自拆卸更换里程表,更改里程表读数的车辆;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暴乱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。
四、在发生故障后,没有及时到维修店维修而继续使用所导致的故障扩大,厂家只会酌情赔偿引发原事故的原零部件,而扩大部分的损失由车主自己负责。
五、对于服务站维修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,各厂家也有各自的规定。其中华晨尊驰的质量担保条例中规定,这种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,服务站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进行修复;因车辆故障引起的附加费损失均不属于质量担保范围。